日本最高法院拒绝受理将人工智能 (AI) 列为专利发明人的相关案件,使得下级法院“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”的裁决成为最终判决。该案件由美国发明家 Stephen Thaler 发起,他试图在日本申请专利,并将他的 AI 系统“DABUS”(即 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)列为发明人。然而,他的申请遭到日本专利局 (JPO) อ่านต่อ →
Why it matters 这一裁决在日本设立了重要先例,也反映了许多其他国家的立场,可能会影响泰国未来与 AI 相关的创新和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。
美国参议员 Elizabeth Warren 和众议员 Mary Gay Scanlon 提出了修订版《健康与位置数据保护法案》(Health and Location Data Protection Act),主要目标是阻止敏感用户健康和位置数据的买卖。
该法案的特别之处在于,明确将范围扩大到用户输入给AI聊天机器人的数据。这意味着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,AI公司或数据经纪人(收集和出售数据的实体)将不能再转售我们告知AI的健康数据以获利。
此举正值大型科技公司越来越多地涉 อ่านต่อ →
Why it matters 尽管是美国法律,但这是一项AI监管框架方面的重要举措,未来可能成为包括泰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范本。